关于平顶山泰成矿业有限公司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做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平顶山泰成矿业有限公司废渣综合利用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12月16日-2020年12月22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157165236811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生态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平顶山泰成矿业有限公司废渣综合利用项目 |
平顶山泰成矿业有限公司 |
鲁山县团城乡泰山庙村 | 河南双晨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团城乡泰山庙村项目占地分为两个地块,1#地块占地面积13613m2;2#地块占地面积4248m2。工艺流程:废矿石---上料仓---一次破碎(颚式破碎机)---二次破碎(圆锥式破碎机)---筛分(产品石子)---筛下物(球磨机)--产品(砂)--洗砂废水通过管道流至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68.5万元。 |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施工期严格落实施工工地“六个百分之百”;运营期物料上料、破碎、筛分等生产过程中的产尘点应在封闭的厂房内进行二次封闭,并安装集气设施和除尘设施,处理后的废气通过二座不低于15m高的排气筒(P1、P2)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限值要求;食堂油烟经静电油烟净化装置处理后,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DB41/1604-2018中)小型1.5mg/m3的标准限值要求。 2.水污染防治措施:1#、2#生产车间的生产废水经收集全部进入1#生产线的沉淀池,循环使用不外排;生活污水:依托现有化粪池收集定期清掏肥田 ,不外排;施工废水、车辆冲洗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采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各种机械消声减振、设立隔声屏障。合理施工布局,同时禁止夜间施工、运输,最大程度地减少对周围及运输路线沿线居民的影响。 4.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措施:袋式除尘器收集的粉尘,洗砂废水经浓缩池加药沉淀后,底泥经压滤处理后在污泥堆棚临时储存后及时外运综合利用。生活垃圾经收集后定期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处理; 5.生态恢复:排土场的开采采取台阶开采方式,并边开采边进行生态恢复,开采完毕后对整个采区进行覆土植树种草进行绿化。排土场回采结束后,及时封场,对采坑底部平整,之后覆土,覆土厚度30cm,种植绿草树木,改造成为绿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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