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电投平顶山发电分公司25MW光伏发电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拟做出批复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国家电投平顶山发电分公司25MW光伏发电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批准。为保证审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批准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9月25日-2020年9月29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 157165236811
通讯地址:鲁山县环保局生态股
邮 编:4673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国家电投平顶山发电分公司25MW光伏发电项目 |
国家电投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平顶山发电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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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辛集乡平顶山发电分公司 | 郑州泓腾环保咨询有限公司 | 本项目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辛集乡平顶山发电分公司灰场,总占地面积为382000㎡。 光伏电站装机25MW,升压站依托现有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仅安装电气设施不另行建设。年发电量2642.7万KWh,项目总投资8400.59万元。
| 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项目在施工时应严格按照省级、市县级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的规定和要求,采取严格的扬尘控制措施,以最大限度的减少扬尘对周围敏感点的影响。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施工期设立专门清洗点对施工机械和车辆进行清洗和保养,含油废水或废弃物,经收集处理后用于厂区洒水降尘,其中油污收集后由专业部门回收统一处理,旱厕粪便定期清掏用于农田肥田。运营期清洗废水经收集池收集沉淀后循环利用或者用于浇灌项目区草本植物。 固废污染防治措施:废太阳能电池组件厂家更换直接清运;废电容、电抗器等电子原件收集至暂存间,并移交生产厂家回收处置,废变压器由厂家更换新变压器的同时直接回收,废变压器油暂存后委托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 噪音污染防治措施:项目采取厂房隔声基础减振等措施,再经距离衰减后,确保噪音达标排放。 生态影响防治措施:因地制宜地实施绿化或复耕等措施。 |
附件:
国家电投平顶山发电分公司25MW光伏发电项目报批版全文(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