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上半年城镇新增就业信息采集费补助的公示
发布日期:2020-07-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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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根据豫财社【2018】8号、平人社【2019】68号文件精神,城镇新就业信息采集费可按照每条有效信息20元的补助标准对信息采集人员进行补助,经审核后,2020年1-6月符合申请城镇新增就业采集费补助共13人,核准有效信息2270条,现将申请补助人员花名册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0年7月6日——2020年7月13日
监督电话:0375—7172197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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