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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关于报送鲁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2-12         浏览次数:

鲁政文〔2018〕6号                     签发人:李会良

 

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报送鲁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的报告

 

河南省商务厅:

根据商务部对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反馈意见,为进一步做好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工作,及时落实整改要求,我县制定了《鲁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现将方案报告如下,请予审核。

 

 

                                                                             2018年2月12日 

 

 

鲁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8年1月27日商务部专家组对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反馈意见,总结教训,完善措施,扎实进行整改,切实做好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第三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精神,认真对照商务部专家组对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反馈意见,分解整改任务,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责任,倒排整改时限,确保整改落实到位,不断提升鲁山县电子商务整体应用水平。

二、方式和时间安排

采用边整边改的方式实施,用2个月的时间完成整改工作。具体时间为2018年2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

三、整改内容

(一)实际建设情况与阶段性目标相比进度较慢的问题

整改措施:

1.加强部门协调,督促项目承建单位加快项目建设进度,进一步细化完善考核机制,尤其在电子商务培训上加大力度,重点对农村创业青年和贫困群众开展专题培训,提升实操技能;

2.完善措施,建立科学有效的运营机制,引导快递物流企业统一配送,对冷链物流进行整合,加快配套建设和社会整合,制定相关发展规划,出台相关政策,加速冷链物流企业向冷链综合服务商转变;

3.加大公共品牌推广力度,针对农产品销售电商企业分批次进行培训,提高其摄影、美工、文案、销售技能;

4.充分挖掘农产品资源,完善农产品标准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为农产品上行提供有效支撑;

5.完善公共服务中心培训、创客空间和孵化空间功能,进一步发挥公共服务中心在公共服务、企业孵化、创业培训等方面的引领作用和聚焦效应。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农业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交通局、各乡镇、江苏点石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豫西建业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移联网信集团有限公司。

整改时限:3月底前完成。

(二)建设与运营问题

1.农资电商服务不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向农村群众发放宣传册,普及农业生产技术,同时对各乡镇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工作人员进行农资知识培训,完善农资电商服务,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移联网信集团有限公司。

2.金融放款证明材料不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收集整理金融放款证明材料,仔细查漏补缺,进行材料归档,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政府金融办。

3.电子商务综合性服务成效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措施:通过内引外联,落实优惠政策等措施,拓展公共服务中心及服务站点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江苏点石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移联网信集团有限公司。

4.物流整合有待提升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我县物流业调研材料和物流整合措施,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豫西建业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

5.对辖区内农村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情况摸底不全面,农产品网络销售促进措施的针对性不强问题

整改措施:在全县范围内进行详细的摸底排查,形成档案,对符合条件的网络农产品制订切实有效的网络销售措施或方案,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各乡镇、江苏点石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6.品牌培育效果一般,产品质控效果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品牌推广力度,加强品控溯源方面的监管;制定详细的农产品标准化方案,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农业局、科技局、食品药品监管局、商务局、各乡镇、江苏点石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7.制定标准化方案有待完善,实施有待加强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完善鲁山特色农产品生产标准方案,快速加以实施,加快农特产品网货化,为农产品上行提供优质网货,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管局、质监局、农业局、畜牧局。

8.网上免费培训材料不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督促中标企业认真开展网上免费培训,完善相关资料,整理归档,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江苏点石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9.农村青年创业培训机制不完善,跟踪服务及定期统计有待完善问题

整改措施:完善电商培训方案,规范培训管理,加大对农村电商人才的人员培训,扩大培训广度,加大培训力度,使线上线下培训有序开展,专业培训与普通培训相辅相成,定期对参加培训的创业者进行跟踪服务和统计,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江苏点石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10.县级运营中心运营效果一般问题

整改措施:拓展公共服务中心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加大公共服务中心宣传和招商力度,通过内引外联,落实优惠政策等措施,吸引具有品牌培育、产品营销推广等服务的各类创新创业主体入驻,并提供增值或微利服务,增强公共服务中心整体效能,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江苏点石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11.建档立卡贫困户培训比例较低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对建档立卡贫困户专题培训力度,加强对参加培训贫困户结业后的跟踪服务,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商务局、江苏点石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12.传统商贸企业信息化改造不完善,服务型网络零售额同比增长较低问题

整改措施:加大对传统商贸企业从业人员的培训力度,指导企业在产品开发、生产、销售、服务等各环节,实现信息采集,加工和管理的网络化、集成化和实时化,完善企业信息化改造,促进服务型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3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科技局、江苏点石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三)项目管理问题

1.没有结合地域产业特色制定电商扶贫方案问题

整改措施:充分调研本地农产品企业,结合本地产业特色,规范完善电商扶贫方案,2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扶贫办、财政局。

2.“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2016年年报报送质量不高,日报上传不完整问题

整改措施:认真检查2016年年报,补充历史数据,加大对上报信息人员的培训,按照要求督促承办企业尽快与商务部信息系统实现智能对接,做好日报信息填报工作,2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江苏点石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

3.没有统计电商脱贫情况问题

整改措施:对电商企业从业贫困户和参加电商培训创业的贫困户定期回访,做好电商脱贫统计工作,4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扶贫办、商务局、江苏点石集团。

4.物流车辆中存在较大的经营风险问题

整改措施:督促中标企业尽快办理10辆物流车辆牌照,完善整合的15辆物流车辆的相关凭证,2月10日前已完成。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豫西建业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

5.村级服务站点验收工作进展慢问题

整改措施:加快剩余184个站点验收进度,严格规范验收程序,完善验收资料,及时归档,2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扶贫办、商务局。

(四)资金管理问题

1.现场查看资金使用和项目进展情况的记录无签字确认问题

整改措施:进一步规范现场记录,严格落实验收人签字程序,完善签字手续,2月底前完成。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扶贫办、商务局。

2.承办企业没有提供支出凭证及会计账簿问题

整改措施:督促承办企业完善支出凭证及会计账簿,1月30日前已完成。

责任单位:县商务局、江苏点石电子商务集团有限公司、豫西建业农产品物流园有限公司、移联网信集团有限公司。

四、几点要求

(一)加强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商务局、财政局、扶贫办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鲁山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评价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县商务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例会,掌握整改工作进度,解决整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整改工作顺利进行。

(二)落实责任。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掌握整改工作的工作任务、时间节点,对本单位整改工作制定详细的责任分工表,明确整改重点,细化责任分解,严格落实到人,确保对表对标,逐项销号。

(三)强化督查。在整改过程中,领导小组要对各责任成员单位整改落实情况定期进行检查督办,并及时通报,对于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序进度完成任务、在上级部门检查验收时不达标的,要启动问责程序,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确保整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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