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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50529
信件名称: 住院医保报销的年度限额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5-08-05
信件内容: 住院医保报销的年度限额是指一年内质保统筹基金最多支付‌15万元吗?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5-08-05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 住院医保报销的年度限额是指一年内质保统筹基金最多支付15万元吗? 二、调查情况 对反映人反映的问题,鲁山县医疗保障局高度重视,立即安排专人进行调查核实,具体情况如下: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文件要求,确定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2017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鲁山县医疗保障局目前未收到上级有关“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的调整通知,仍按照该文件标准执行,情况属实。 三、处理意见 根据调查情况,经鲁山县医疗保障局研究,提出以下处理意见:目前,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住院统筹基金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15万元。但依据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政策,凡是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在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一个年度内个人累计合规自付医疗费用超过1.1万元以上的部分,可以享受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大病保险按以下标准给予报销:1.1万元一10万元(含10万元)部分报销60%;10万元以上部分报销70%;年度支付限额为40万元。鲁山县参保居民在出院医保结算时,如满足上述政策要求,可在医院进行“一站式报销”,自动享受城乡居民住院基本医疗保险和大病保险政策,无需另行申请。 接下来,鲁山县医疗保障局将进一步加强医保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帮助更多参保群众能够充分了解并享受到医保惠民政策,确保类似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0375-76536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