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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8185
信件名称: 鲁山之窗物业-河南百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物业费及水费乱收费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4-11-06
信件内容: 鲁山之窗物业-河南百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物业费每平方共计5元,但是开票明细是物业费3元/平方米,推广管理费2元/平方米,我们自己购买的商铺自己经营,完全不需要推广也是必须收费,而且所谓的推广费也没见有什么实质性的推广,顶多就是发条朋友圈。水费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是3.5元/吨,其中基础水价2.5元+不征税自来水0.4元+二次加压0.6元,自2024年10月1日起,水费调增每吨另加了1.2元污水处理费,调增后水费4.7元/吨,关于水费这一块,我们商户基本都是在7层一下,按照规定7层以下是不需要二次加压的,但我们一层二层的商户为什么还要强制收取?物业推广费及水费二次加压费都是强制收取。恳请领导核实一下物业收取的推广费及水费里面的二次加压费、污水处理费等是否合理。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4-11-1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一、网民反映的问题 鲁山之窗物业-河南百城商业管理有限公司,收取物业费每平方共计5元,但是开票明细是物业费3 元/平方米,推广管理费2元/平方米。水费在2024年9月30日之前是3.5元/吨,其中基础水价2.5元+不征税自来水0.4元+二次加压0.6元,自2024年10月1日起, 水费调增每吨另加了1.2元污水处理费,调增后水费4.7元/吨。请核实一下物业收取的推广费及水费里面的二次加压费、污水处理费等是否合理。 二、调查情况 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水费二次加压问题咨询了发改委、房管局物业股及自来水公司,这几个单位对二次加压文件的理解不一致。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该问题已发函约好上述几个单位进行商讨会,等意见一致再做处理。 三、办理结果 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已和反映人沟通,等商讨会后有一致意见再做处理,结果会和反映人反馈,反映人同意。 责任单位:鲁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