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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2021-01-26         浏览次数:

      126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姚莲叶主持召开县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对市人代会参会准备工作及县人代会的筹备组织工作进行安排,通过相关人事任免事项。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淑敏、李留根、王国锋、许杰出席会议。

副县长王献春,县人民法院院长王宏伟,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闻延菲,县政府办、县纪委监委等相关单位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本次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34人,实到31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通过叶锐、刘泉、梁太清的辞呈,决定接受叶锐、刘泉、梁太清辞去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并报鲁山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备案。

会议以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补选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魏学君,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县监委代主任于伟为平顶山市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关于市人代会的参会准备工作,姚莲叶要求,要积极发动我县辖区的市人大代表,认真开展会前调研,广泛收集民情民意,提前完善有关议案、建议,为出席市人代会做好充分准备,讲好鲁山故事、传递鲁山声音、展示鲁山形象,为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建真言、献良策、出实招。

关于县人代会的筹备组织工作,姚莲叶要求,要提高政治站位,细致、周密、高效地做好大会各项筹备工作。要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职责任务,突出工作重点,抓住关键环节,密切协调配合,注重统筹兼顾,把握时间节点,确保各项工作零差错、零失误。要做好疫情防控,制订好应急管理、疾病预防、卫生消杀等防控预案,严格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绝不能有丝毫麻痹侥幸心理,确保大会筹备有序进行、万无一失。(廉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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