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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育英高级中学听课、评课制度

发布日期:2023-05-23         浏览次数:

鲁山县育英高级中学

听课、评课制度

为推进新课程改革,课堂教学是关键,管理制度是保证。上课、听课、评课是学校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校本教研的一种形式。通过上课、听课、评课活动,直接了解教师的课堂教学情况,发现教师教学优点,进行总结推广,对教师教学存在的问题直接给予指导;同时,通过领导与教师、教师与教师之间听课、评课,使大家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共同提高。现根据新课程改革精神,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具体要求:              

一、听课要求

(一)听课节数:

校长、主任:每学期听课不少于20节,听课要覆盖所有学科和所有年级

中层领导、教研组长每周听课次数不少于2节

教师:每周听课次数不少于2

(二)听课形式:

1.独立听课。学校领导和各位教师可随时到班听“推门课”。 

2.集体听课。集体听课一般为校级或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汇报课等。教研组每学期至少组织一次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新教师每学年至少讲授一次汇报课。

3.外出学习听课。

(三)听课要求:

1.听课前,原则上应该先自行调好自己的课程,如有自己解决不了的问题请教处协调,严禁因教师听课而耽误学生的学习。

2.教研组以上的集体听课,教研组长及所在班的班主任应协助做好听课准备工作,如时间的安排、地点的安排、电教设备、学生的准备等。

3.听课时,教师要提前5分钟进入教室,补讲话、不走动、关闭通信工具。如无特殊情况不中途离场,以示对执教者的尊重。

4.要认真做好听课记录。听课教师要做好详细记录,写听课简评。

二、评课要求

1、大家要本着互相学习,取长补短的态度参加评课,好的方面应充分肯定,供大家学习;不足之处也要实事求是地提出来,以利改进和提高。评课不能“一团和气”,要有理有据,具有针对性,必须指出缺点和不足。

2、学校组织的公开课全体老师必须参加;教研组组织的公开课,学科教师必须参加,并做好评课记录,教研组长要签字负责

3、评课要以课程改革的理念和课程标准的要求作指导,从执教者对课标的学习与理解,对教材的钻研与把握,对学生的关注与了解,对教法的选择与应用,对学法的指导与训练等方面对课堂教学作较全面的评价,且能抓住重点,说在点子上,评在要害处。        

4、评课前,执教者先谈自己教学设计思路或介绍授课后的体会,然后由评课者对课堂教学情况作深入讨论分析。评完课后,校长、教主任、教研组长应对执教者教学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的指导。

三、纳入常规管理,与业绩考评挂钩

教师外出参加听课的,若老师未到堂听课一经了解,该老师算旷课一节。全学期听课节数不够的,评课时经常未发言或发言马虎应付的,根据情况和教师绩效考核挂钩。

四、听课记录检查考评

1、听课记录认真、及时点评、有定性评定的为优秀计3分/次

2、听课记录没有及时点评有定性评定的为合格计2分/次

3、听课记录马虎应付不认真没有及时点评只有定性评定为不合格2分/次

4、不交和没有听课记录者3分/次

育英高级中学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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