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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校 贫困资助

发布日期:2023-05-18         浏览次数:

鲁山县江河高级中学校

贫困资助

为推动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不让一个孩子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工作目标,认真做好我校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资助工作春季开学后,在校领导秋下,资助中心在先前排查的基础上,再次对全部在校生,尤其是受疫情严重影响的学生以及先前认定的困难学生,进一步了解其家庭受灾情况和资助诉求,精准掌握因疫受影响困难学生基本情况,为下一步精准资助做好数据准备

根据《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关于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通知》文件规定,“十四五”过渡期,乡村振兴部门帮扶的重点群体统称为帮扶对象,包括两大类:脱贫户和监测对象。脱贫户包括脱贫享受政策户和脱贫不享受政策户;监测对象包括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监测对象分为“风险已消除” 和“风险未消除”两类)。上述帮扶对象的类别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都有相应标注。五年过渡期内,享受原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的范围是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各中心校、各学校除了可继续根据全国学生资助管理系统和河南省困难学生识别比对系统提供的上述数据进行享受对象的识别外,还要与乡村振兴局提供的信息认真比对,精准识别享受对象,确保过渡期内原建档立卡政策的准确衔接

为认真做好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切实保障国家制定有关贫困资助的各项政策以及我校学生的实际情况,让每一个家庭贫困的学生能够有学可上,也可以减轻一些因家庭经济困难而上不起学的学生负担。让他们可以感受到党和国家政府对他们的帮助,学校领导对他们的关怀。

一、加强领导,建立健全组织

我校对学生资助工作十分重视,始终把对贫困生学生的帮扶放在学生工作的重要位置,为确保对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得到顺利开展,成立了由校长任组长,常务副校长为副组长,校务会成员及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代表40余人为组员,下设有资助办公室,由教务处赵主任任资助中心主任,具体负责学生资助工作。每学期都制定详细工作计划,明确分工,为我校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顺利开展带来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调查摸底,确定工作目标

为了使每个困难家庭的学生都得到资助完成学业,我校每个学期初都采取多项措施进行调查摸底。一是通过班主任在班级采用调查、询问、访谈等形式,对困难家庭学生进行摸底;二是透过组织学生填报《河南省困难家庭学生资助申报表》进行摸底。同事通过网络大系统进行比对筛查,将困难学生进行分类统计

1.第一类:特殊困难群体

以下九类学生由相关部门提供人员信息,通过学籍信息比对获得受助对象信息,学生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全部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相应资助政策。

1)“脱贫享受政策户”和“风险未消除的监测对象”家庭学生(县乡村振兴局提供)

2)低保家庭学生(县民政局提供)

3)城市困难职工家庭的子女和特困人员

4)监护人因见义勇为伤亡的被监护人(由公安部门认定)

5)残疾人子女(县残联提供)

6)烈士子女(县退役军人管理局提供)

7)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县民政局提供)

8)特困供养人口、孤儿(县民政局提供)

9)残疾儿童(县残联提供)

若有符合以上条件但相关部门没有提供学生名单,需要学生或监护人提供证明材料,学校调查、审核后据实认定。

2.第二类: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符合以下条件的学生,应及时向学校提出申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经过学校调查、核实、家访、评审,对于确实家庭经济困难的,在上级分配名额范围内进行认定,对于认定成功的学生进行公示、上报,按照政策予以资助。

1)因本人或家庭成员感染新冠肺炎而造成家庭贫困的(本人提供诊断证明复印件)。

2)因洪水灾害造成家庭经济严重损失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和兄弟姐妹因患重大疾病需支付大额医疗费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提供住院诊断证明或结账单复印件);

4)家庭遭遇不可抗力或自然灾害造成人身及财产重大损失(提供相关证明);

5)家庭子女中有两名及以上正接受非义务教育导致家庭经济困难(提供村委会证明或者其他证明其家庭经济困难的材料);

6)经济困难的单亲家庭(提供父母一方死亡证明或离婚证明复印件、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7)监护缺失处于困境(提供村委会证明)。

8)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提供相关证明)。

同时建立起困难学生动态档案,有针对性地提出行之有效的资助目标、措施和办法,让每个困难家庭学生都有书念,有学上。

我校困难学生具体申请流程:

1、学生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村级以上的证明材料、家中住房的远、近、屋子中的照片3张)(特困生由我校资助中心通过全国资助系统查询);

2、班级进行评审,在走访的基础上有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评审组,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名单在班级进行为期一周公示;

3、在班级评审的基础上有学校评审组对全校资助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小组有鲁山县江河高中校长余本宏同志任组长,江河高中副校长杨宏伟、沈保良任副组长,校务会成员及任课教师和班主任代表40人组成评审小组,进行评审,评审结果进行为期一周的校内公示。

完成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并对名单进行公示将公示无异议的家庭经济困难拟受助学生信息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回顾本学年的学生资助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还存在着不足之处,像帮助的范围不够广,还有些需要帮助的学生没有得到及时的帮助等问题,没有及时做好爱助学生的心理辅导工作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还要不断总结,积累经验,创新工作思路,强化工作措施,推动我校资助工作顺利、健康、有序发展,“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落实国家资助政策和精致化思想,发奋开创学生资助精致化时代”,真正为贫困家庭学生营造一个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成长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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