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鲁政〔2023〕36号
- 索引号
- 00548694/2023-00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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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政府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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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 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
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鲁山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23年10月18日
鲁山县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气象事业是科技型、基础性、先导性社会公益事业。为加快推进我县气象高质量发展,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印发气象高质量发展纲要(2022—2035年)的通知》(国发〔2022〕11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气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豫政〔2023〕31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创新驱动发展、需求牵引发展、多方协同发展、统筹集约发展,以提供高质量气象服务为导向,加快构建科技领先、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人民满意的现代气象体系,全方位保障生命安全、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为建设现代化新鲁山提供高质量气象保障。
(二)发展目标。到2025年,现代科技创新、服务、业务和管理体系逐步完善,气象关键技术自主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监测精密、预报精准、服务精细能力不断提升,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服务现代化建设取得新进展。到2035年,智慧气象全面建成,气象科技能力现代化和气象社会服务现代化基本实现,气象综合业务服务能力全市领先。
二、重点任务
(一)保障生命安全,筑牢气象防灾减灾第一道防线
1.加强气象防灾减灾机制建设。健全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气象防灾减灾体制机制,落实政府、行业主管部门、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责任。落实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职责。完善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健全以属地气象灾害预警信号为先导的应急联防联动机制,细化重点行业、重点区域气象灾害防御指引。建立致灾风险联合研判、风险预警联合发布、极端天气防灾避险、气象灾害鉴定评估等制度。建设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和决策信息支撑系统。加强气象灾害风险管理,建立健全巨灾保险等风险转移制度。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公安局、水利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文广旅局、教体局、工信局、商务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2.提高城市气象灾害风险韧性应对能力。定期编制城市气象灾害防御相关规划。完善城市气象灾害精细化动态监测体系。将智能气象设施纳入城市新基建范围,赋能智慧城市数字化运行管理。融入“城市大脑”,建设城市水电气暖、防汛、交通、建筑等智能气象服务系统。开展城市气候承载力评估、暴雨强度公式修编、城市通风廊道规划设计以及区域性建设、重大规划和重点工程项目的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相关成果纳入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建设X波段相控阵天气雷达。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公安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工信局、自然资源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3.增强全社会气象灾害防御能力。开展气象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和风险区划。加强气象灾害防御规划编制和设施建设。完善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将气象防灾减灾纳入乡镇、街道等基层网格化管理内容。将气象灾害防御科学普及工作纳入各级综合科普体系和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纳入全县中小学义务教育体系,推进建设气象科普场馆(展区、流动设施)建设。
责任单位:县委宣传部、县发改委、工信局、教体局、科协、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二)推进融合发展,实施“气象+”赋能行动
4.实施气象为农服务示范创建行动。推进落实鲁山县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能力提升工程,建设农业气象灾害风险监测预警平台和多场景农业气象服务平台。规范高标准农田气象保障体系建设,在辛集高标准良田增设气象服务设备,提供实时气象服务,为农业高产打下良好基础。推进农产品气候品质认定。构建行政村全覆盖的气象预警信息发布与响应体系。创建乡村振兴气象保障示范县。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5.实施交通强县气象保障行动。开展交通气象灾害风险普查,科学规划布局交通气象监测站网。加强气象交通数据共享共用。落实并规范新建高速公路等重点工程项目建设气候可行性论证工作。
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工信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6.实施文旅康养气象保障行动。加强重点旅游景区气象灾害监测预警能力建设,实现4A级以上旅游景区气象监测设施和预报预警信息传播设施全覆盖。文化和旅游、气象部门要联合指导重点旅游景区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和隐患排查、制定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建设灾害避险场所等工作。强化气象旅游资源和景观资源开发利用。
责任单位:县文广旅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7.实施民生保障服务提升行动。建立公共气象服务清单制度,将公共气象服务纳入各级政府公共服务体系。创新公共气象服务供给模式,推进公共气象服务均等化,扩大气象服务覆盖面。推动气象服务深度融入能源、电力、金融、保险等行业。开展分众化、个性化、定制化智能气象服务。
责任单位:县工信局、商务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三)保障重大战略,强化生态文明建设气象支撑
8.加强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加快气候经济创新发展,推进气候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积极巩固中国天然氧吧品牌,争创中国气候宜居城市(县)、避暑旅游目的地等国家级气候品牌,打造氧吧民宿集群;创建以尧山为核心区的伏牛山国家气象公园。打造乡村氧吧、气候康养乡村、气候宜居乡村等特色村镇,助推全县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效能全面提升。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自然资源局、文广旅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9.提升人工影响天气能力和效益。构建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军地协同、齐抓共管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格局。升级改造固定作业炮点、引入新型作业设备,完善人影指挥系统,发挥鲁山县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职能,提高应对自然灾害能力。落实政府属地责任和相关部门职责,加强人工影响天气安全管理。健全统一协调的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和作业体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重大活动保障等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水平。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四)坚持创新引领,激发高质量发展动能
10.建设高水平气象人才队伍。对符合条件的气象高层次人才落实人才奖励和激励政策。将气象人才统筹纳入地方人才队伍,将气象部门领导干部纳入地方干部交流范围,鼓励地方干部到气象部门交流锻炼。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人社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五)推进数字化改革,发展智慧气象
11.建设高分辨率立体协同精密气象监测系统。健全相关行业气象统筹发展机制,将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优化升级自动气象观测站网,升级改造区域气象站,加密暴雨中心观测站点,建设雷电监测设备,建设标准化乡镇气象防灾减灾预警信息接收终端,实现精准化气象防灾减灾工程。统筹全县气象观测站网布局设计,科学加密观测空白区、薄弱区和灾害易发区、人口密集区等区域的各类气象探测设施。健全气象观测质量管理体系。鼓励和规范社会气象观测活动。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水利局、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鲁山分局、交通运输局、文广旅局、发改委、自然资源局、工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12.完善智能网格精准气象预报系统。发展基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信息技术的预报预测业务,逐步实现提前1小时预警局地强天气、提前1天预报逐小时天气、提前1周预报灾害性天气、提前1月预报重大天气过程、提前1年预测气候异常。建立协同、智能、高效的一体化气象业务平台。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13.发展智慧精细气象服务系统。建立气象服务需求高效对接机制,面向重点行业分类构建数字化、智能化气象服务场景。打造面向全社会的气象服务支撑平台和众创平台,发展自动感知、智能研判、精准推送的智慧气象服务。
责任单位:县气象局、水利局、交通运输局、住建局、工信局、应急管理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14.提升气象台站基础能力。实施“百站提质”行动,建成气象监测预警中心、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中心、人工影响天气指挥中心和防灾减灾气象科普教育基地(“三中心一基地”)及本地特色气象服务功能体系。开展智慧气象示范县创建。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自然资源局、气象局,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先进制造业开发区管委会,城南特色商业区建设事务服务中心,土门、江河社会事务综合服务中心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党对气象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健全气象高质量发展工作机制,将气象高质量发展纳入相关规划,统筹做好项目、用地、人才等保障工作,督促重点任务落实。
(二)加强项目支撑。加快实施气象发展规划重点工程,完善气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提升气象监测预警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协同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建设项目落地实施,确保尽早建成发挥效益。
(三)加强保障投入。积极推动气象高质量发展,坚持和完善气象双重计划财务体制,逐步加大地方财政投入保障力度,稳定基层气象人才队伍。统筹协调重点任务投资渠道,优化投资结构,支持气象基础能力建设,健全气象设备系统升级迭代及运行维护等保障机制。强化综合预算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和绩效管理。
(四)加强法治建设。依法保护气象设施和气象探测环境,将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避免危害气象探测环境行政事项纳入“多规合一”数字监管范围。实施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和气象灾害预警信号统一发布制度,规范人工影响天气、气象灾害防御、气候资源保护和开发利用、气象信息服务等活动。加强防雷安全、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安全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