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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鲁政文〔2022〕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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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00548694/2022-00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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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人民政府鲁山县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22-02-25         浏览次数:


平顶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市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鲁山县人民政府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法治政府建设方面的决策部署,坚持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现将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工作开展情况

(一)健全机制,切实加强组织保障。一是坚持党的领导。县政府始终把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形成政府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职能部门依法履职、密切配合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二是建立示范创建责任机制。制定印发《鲁山县关于助力推进平顶山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暨鲁山县创建“河南省法治政府示范县”工作方案》等文件,将法治政府建100项指标体系,细化到部门、到乡镇、到单位主要领导,全县动员、全民参与、全力推进定期研究部署法治建设工作县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全年召开专题会议4次,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责任制等重点工作和阶段性工作四是建立考核督查通报机制。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由县司法局牵头成立督查调研工作组,对全县各部门、乡镇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普法宣传等开展调研督导5次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一是简政放权深入推进行政审批中心可办理服务事项由143项增至1597项,同时,简化办事流程、压缩办结时限、减少所需材料、畅通有关信息、提供网络服务等举措网上可办率达到90%,时限压缩比达到70%以上,不见面审批事项占比达到60%。二是政务服务不断优化,持续强化“互联网+服务”,探索建立全天候自助式、智能化政务服务,实现了政务服务“随时办”三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不断完善,构建鲁山县社会信用体系平台,明确和强化信用数据归集,信用制度建设,联合奖惩报送,信用宣传工作,有效引导社会主体主动参与信用体系建设,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四是印发《鲁山县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实施方案》,截至2021年底已有38家单位报送了相关材料,梳理出12家33条清单。

(三)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一是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认真落实行政决策制度,健全合法性审查审核制度,县政府作出重要决策前,未经法制审核不得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严格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规定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研究决定”程序执行,确保行政决策严格遵守法律政策。二是认真落实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县政府设立政府法律顾问室经过遴选依法与河南国基律师事务所签订法律顾问团服务合同三是不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持续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和备案审查工作。2021年,以县政府及其办公室名义出台文件的政策及合法性、合规性等方面进行审核把关和相关解释等工作96余起;县政府涉及法律的重大决策和重要事务的合法性审查72余起

(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一是着力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各行政执法单位结合部门系统实际,编制完善清单。二是落实行政执法责任,深入推进服务型行政执法建设。组织行政执法人员各类培训58场次,开展了公共法律知识考试3次,组织了多次行政执法督导督察提炼了多条先进工作经验,不断提升依法行政水平三是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效能。2021年6月下旬对县交通运输局等14单位的117本行政处罚案卷进行了评查,并于7月上旬组织召开“一对一问题反馈会,最终梳理出问题409条,并约谈了相关单位的法制负责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强化行政执法资格管理,2021年新申领行政执法证件89个、补办4个,已注销掉行政执法证件(含监督证)165个,现我县共有55个行政主体,1715个行政执法证、70个监督证。五是推进行政指导建设,发挥法制机构示范带动作用。城管局等部门制定了《行政指导工作实施意见》《行政指导工作办法》等制度,完善了其配套的相关行政指导文书,推进了行政指导工作的开展。六是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整合相关领域的综合执法队伍,市场监管、生态环境、交通运输等领域执法队伍的执法种类、职责范围进行梳理、整合,进一步探索专业领域综合执法。

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一是加强政府内部层级监督。强化内部流程控制和权力制约,各行政事业单位根据执法事项类别制定《行政执法流程图》,已在县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二是自觉接受司法监察监督职责。认真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2021年共出庭应诉案件10余起,2位副县长代表县政府出庭应诉。重视并支持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尊重并执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自觉接受、配合监察机关开展监督工作,及时向人民法院反馈司法建议、向检察机关反馈检察建议采纳情况,办复率达100%。三是发挥专门监督作用。发挥审计监督作用,坚持问题导向,对审计出来的问题,紧盯不放,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亲自抓、具体办,对于不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整改的,依法进行追究。

6)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一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积极推动人民调解工作。2021年全县已构建完善县乡村三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实现“综合受理、分类分流处理、全程留痕管理”现有专职调解员614名,兼职调解员1137名。组织县、乡两级专职调解员培训课程5节,参加培训65人;组织村级专兼职调解员培训班16场次,培训村级调解员1665人。2021年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共排查矛盾纠纷7096件,化解6983件,调解成功率达98.41%。二是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做好复议工作2021年共解答当事人咨询700余人次,共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2件,行政复议案件审理结果中维持18起,终止4起,撤销6起,年末受理未结案4起,行政复议工作法定期限结案率100%。对市政府受理的行政复议案件,法定期限内提交书面答复和有关证据材料率100%,同时积极履行生效复议决定,履行率100%四是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功能和作用,有效化解各类行政矛盾纠纷,为维护社会稳定和提升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工作发挥了重要支撑。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做好“七五”普法总结验收八五普法开篇谋划工作制定年度普法工作要点,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扎实开展“法律”和“重要时间节点”主题法治宣传活动350余场次,发放各类普法资料7万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13000余人次;加强农村社区、街道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深入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教育活动,打造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投资60余万元建设完成冶铁遗址公园法治主题游园等法治文化阵地,营造浓厚法治氛围,助力乡村振兴。

二、存在的不足及下步工作打算

对照上级要求和先进县(市、区)工作好做法好举措,我县在一些方面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还存在工作落实、推进和成效不平衡问题,部门间不同程度上存在差异,工作制度机制有待完善;行政执法部门在行政处罚等执法工作中存在细节上的纰漏,一些重大决策事项报告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等;行政执法监督信息不对称,不能第一时间有效介入,行政执法工作监督难度较大;一些具体工作完成后没有及时在网上公开发布,个别行政执法部门原始材料不齐全,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步,我县将持续深化法治政府建设,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把政府工作全面纳入法治轨道。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制度,做到依法科学民主决策。畅通社情民意诉求渠道,加强行政复议应诉能力建设。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让行政权力在法治轨道上公开透明运行。加强执法队伍管理,严格实行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健全纪律约束机制,狠抓执法纪律和职业道德教育,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法规知识、执法技能等各类培训,提高其解决执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解决执法不公、执法不严等问题,为推动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2022年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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