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号
  • 索引号
  • lsx30/2021-00399
  • 关键词
  • 城区道路、公园名称、有奖征集
  • 主题分类
  • 乡镇局委信息公开
  • 体裁分类
  • 服务对象

城区道路与公园名称有奖征集公告

发布日期:2021-10-20         浏览次数:

城区道路与公园名称有奖征集公告

 

为规范城区道路、公园名称设置,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根据地名相关政策法规,经研究决定就城区未来新建道路、公园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名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简介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现就城区未来新建道路、公园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

1、城区道路名称;

2、公园名称(含一个位于鲁平大道东段汇源中学附近正在筹建公园的名称)

二、征集原则及要求

(一)征集原则

城区道路、公园名称坚持依法征集原则,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平顶山市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征集要求

1、标准路名、公园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如“春晖路”,“春晖”是专名,“路”是通名);

2、用字应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贬义字、多音字,汉字字形和字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命名要有文化内涵,时代特征,雅俗共赏,好找易记,并尊重当地的文化及传统习惯;

4、说明名称寓意、命名理由及文化底蕴;

5、与城区内其他道路、公园名称不能重名,不能同音、不能谐音;

6、拟命名作品应标注标准名称汉语拼音;

7、一般不以人名命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名字命名;

8、禁止用外国地名、人名命名。

三、征集方式

请登陆网址:鲁山县政府网乡镇局委信息公开栏下载城区道路与公园名称征集表,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征集:

(一)应征作品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提交,将填好的城区道路与公园名称征集表(含应征者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至zqdmqh@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鲁山县城区道路(公园)名征集。

(二)应征作品通过纸质方式提交:填写城区道路与公园名称征集表(含应征者个人信息)后,将应征作品邮寄至:鲁山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区划地名股(地址:顺城路东段),邮政编码:467300,信封正面注明:“鲁山县城区道路(公园)名征集作品”字样。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10月19日)至11月19日结束。

五、作品奖励

1、结合作品被选入名称储备库有关情况,设定若干奖项,给予作者适当奖励;

2、作品被用作主干路路名、公园名的奖励3000元;

3、作品被用作次干路路名的奖励2000元;

4、作品被用作支路路名的奖励1000元。

六、活动说明

(一)请应征者注明姓名、详细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二)来稿一律不退,应征者自留底稿。

(三)征集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鲁山县民政局;

(四)凡涉及剽窃、抄袭等侵权行为的,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均由应征者承担,与征集方无关;

(五)征集作品内容相同的,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准;

(六)投稿即视为同意征集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七)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鲁山县民政局所有。

附件:城区道路与公园名称征集表

 

 

鲁山县城区道路、公园备用名称征集评审组委会

2021年10月19日

 

城区道路与公园名称征集表.xls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