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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sx30/2021-00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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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区道路、公园名称、有奖征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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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乡镇局委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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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区道路与公园名称有奖征集公告
城区道路与公园名称有奖征集公告
为规范城区道路、公园名称设置,提升城市文化品位,根据地名相关政策法规,经研究决定就城区未来新建道路、公园公开向社会公众征集名称,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简介
根据城市发展需要,现就城区未来新建道路、公园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
1、城区道路名称;
2、公园名称(含一个位于鲁平大道东段汇源中学附近正在筹建公园的名称)
二、征集原则及要求
(一)征集原则
城区道路、公园名称坚持依法征集原则,按照《地名管理条例》《地名管理条例实施细则》《河南省地名管理办法》《平顶山市地名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
(二)征集要求
1、标准路名、公园名由专名和通名两部分组成(如“春晖路”,“春晖”是专名,“路”是通名);
2、用字应规范,避免使用生僻字、贬义字、多音字,汉字字形和字音应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
3、命名要有文化内涵,时代特征,雅俗共赏,好找易记,并尊重当地的文化及传统习惯;
4、说明名称寓意、命名理由及文化底蕴;
5、与城区内其他道路、公园名称不能重名,不能同音、不能谐音;
6、拟命名作品应标注标准名称汉语拼音;
7、一般不以人名命名,禁止用国家领导人名字命名;
8、禁止用外国地名、人名命名。
三、征集方式
请登陆网址:鲁山县政府网乡镇局委信息公开栏下载城区道路与公园名称征集表,采用以下两种方式征集:
(一)应征作品通过电子邮箱方式提交,将填好的城区道路与公园名称征集表(含应征者个人信息)通过电子邮件发至zqdmqh@163.com,邮件主题注明鲁山县城区道路(公园)名征集。
(二)应征作品通过纸质方式提交:填写城区道路与公园名称征集表(含应征者个人信息)后,将应征作品邮寄至:鲁山县民政局基层政权区划地名股(地址:顺城路东段),邮政编码:467300,信封正面注明:“鲁山县城区道路(公园)名征集作品”字样。
四、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之日(10月19日)至11月19日结束。
五、作品奖励
1、结合作品被选入名称储备库有关情况,设定若干奖项,给予作者适当奖励;
2、作品被用作主干路路名、公园名的奖励3000元;
3、作品被用作次干路路名的奖励2000元;
4、作品被用作支路路名的奖励1000元。
六、活动说明
(一)请应征者注明姓名、详细住址、工作单位、身份证号及联系方式。
(二)来稿一律不退,应征者自留底稿。
(三)征集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鲁山县民政局;
(四)凡涉及剽窃、抄袭等侵权行为的,由此引起的法律后果均由应征者承担,与征集方无关;
(五)征集作品内容相同的,以第一时间收到的为准;
(六)投稿即视为同意征集方的全部规定和要求;
(七)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鲁山县民政局所有。
附件:城区道路与公园名称征集表
鲁山县城区道路、公园备用名称征集评审组委会
2021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