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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积极落实城乡居保特殊群体代缴补贴政策,惠及百姓民生

发布日期:2013-11-21         浏览次数:

 

我县积极落实城乡居保特殊群体代缴
 
补贴政策,惠及百姓民生
 
为解决城乡居民特殊群体老有所养问题,推进全县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深入开展,我县依据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经办规程(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农保〔2012〕8号)的规定,积极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特殊群体补贴政策。我们及时与县残联、计生、民政等部门合作,对计生、重残、烈士遗属等特殊人群信息资料进行整理汇总。
2013年度,除对特殊人群采取年度统一认证和个别认证相结合的办法进行资格认证外,我中心针对我县城乡居保工作开展以来,在特殊群体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积极改进,创新工作方法,与县计生、残联等部门紧密结合,对2014年度全县范围内的计生、重残等特殊人员进行重新认证,通过村级申报、乡级审核、县级复审,确定了2014年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度残疾(一、二级)、计生、烈士遗属等特殊群体补贴人员。认证通过重残人员3406人,4559周岁计生人员3779人、60周岁以上计生人员1378人。
通过这次大规模的普查摸底活动,有效的规范了特殊人群的认证程序,使得我县城乡居保特殊人员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化、合理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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