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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山县公安局突出抓好三方面工作全面提升整体工作效能

发布日期:2013-11-21         浏览次数:

 

今年以来,鲁山县公安局立足实际,多措并举,从加强打防刑事犯罪、规范执法行为、服务人民群众三方面抓起,努力提升综合工作水平,取得明显成效。
    一、强化打防犯罪,不断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一是提升打击效能。针对入室盗窃、盗窃摩托车及电动自行车等侵财性案件多发的情况,该局要求刑警部门在全力侦破大案、要案、命案的同时,进一步抓好侵财性等普通案件的侦破,切实提高该类案件的打击实效。二是提高治安防控能力。整体联动,抽调机关民警、交警与巡特警、派出所民警组成联合巡逻组加强巡逻工作,最大限度地把警力摆在街面,投到易发案区域、易发案时段,切实提高街面见警率。同时,加强区域、警种之间的联合实战演练,不断提高协同作战能力。三是强化警务室防范职能。要求各派出所所长每周都要下沉到警务室工作一天,警务室民警每周在警务室工作不少于四天,明确规定警务室民警在警务室工作时间不参与派出所日常工作,专心社区治安防范、管理服务和基础工作。
二、规范执法行为,着力提升公安机关执法公信力。一是提高执法技能。组成小教官团队,分批对全局民警进行了培训。从各基层一线实战单位抽调民警到法制室跟班培训,参加案件审核、考评、集体议案,法制室严格管理,建立跟班培训档案,对参训学员跟班培训情况进行考核通报。二是完善执法制度。实行“日法核,周通报、月考评”制,法制室在坚持每日法核通报制的基础上,每周对上周刑事行政案件办理情况及案件质量、执法办案信息网上录入情况进行清理汇总,每月进行一次检查考评,对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三是推进执法审批程序化。严格落实“谁主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执法责任制。同时,为防止案件降格处理,县局规定所有“涉黄、涉毒、涉赌、涉恶”案件必须经法制审核后再由局领导作审裁决定。
三、强化服务措施,不断提升服务群众能力和水平。一是提升服务水平。各窗口服务单位通过警务公开栏、便民手册等形式公布受理条件、办事流程、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使窗口工作透明化。广泛推行上门服务、代办服务等便民利民措施,简化办事程序,节约群众办事时间和成本,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二是搭建警民沟通平台。畅通民意诉求渠道,广泛了解群众诉求,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职工、社区居民等各界群众走进警营体验和了解公安工作,增进群众对公安工作和社会治安的理解。三是建立完善信访机制。要求民警严肃认真受理群众信访事项,再分送相关部门办理。能当场办理的,当场办理完毕;不能当场办理的,由法制室限时督办,处理完毕后回访送达《意见反馈单》。建立领导约访制,派出所所长、指导员每周至少一天约访信访人;派出所无法解决的信访问题,由分管局领导每周确定一天接访信访人。建立信访案件回访制,对已办结的信访案件,按照属地管辖原则,由派出所领导、责任区民警定期对信访人进行回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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