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司法局五举措提升机关效能
发布日期:2013-09-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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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县司法局把改进工作作风,强化机关效能放在突出位置, 以完善制度、突出学习、明确职责、强化监督和厉行节约等多种举措,着力推进干部作风和机关效能建设,有力促进了全县司法行政事业稳定协调发展。
一、以制度建设为前提,不断完善《鲁山县司法局工作纪律》、《上班请销假制度》和《上班签到制度》等日常管理制度,从制度层面确保机关效能建设的持续性和稳定性。
二、以机关学习教育为突破口,按照“武装头脑、提高觉悟、注重实践、服务大局”的标准,利用每周例会、专题辅导、集中学习和业务培训等载体,努力营造学习氛围,持续增强机关干部学习自觉性和紧迫性,不断提高机关人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能力。
三、以明确单位职责为重点,通过理顺系统内岗位分工、细化岗位责任目标、明确机关各股室的岗位职责等措施,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限时办结制、案件回访制和责任倒追制,严格规范办事程序,狠抓业务质量,坚决杜绝办事拖拉、推诿扯皮等现象的发生。
四、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规定为载体,严格规范车辆使用、机关购物、办公接待和经费报销等日常开支,大力精简文件、控制会议,把主要精力集中到深入基层搞调研、贴近群众办实事上来,努力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
五、以强化教育监督为保障,采取日常督查、重点检查、随机抽查和业务指导等方式,严把督查教育关,及时发现、研究和解决干部职工在履职尽责、为民服务、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通报批评、诫勉谈话、限期整改等举措,切实解决“懒、庸、散”等不良作风,持续提升全县司法行政系统为民服务水平,树立司法行政系统高效务实、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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