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音寺:排查邪教反宣品 维护社会稳定
发布日期:201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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观音寺乡党委、政府为坚决遏制邪教活动的反弹势头,维护本乡社会政治稳定,根据省、市、县委领导的指示精神,结合鲁防范办(2014)3号文件,乡综治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等多个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整个集中行动在乡综治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领导小组,通过近段专项行动,切实达到了净化社会政治环境消除不良杂音的效果,确保了不发生大面积散发反动宣传品,悬挂、张贴、喷涂大型法轮功标语等恶性反宣案件;不发生在国内外造成恶劣政治影响的涉及本乡的网上反宣案件。以后的工作中,乡党委、政府将继续加大力度,确保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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