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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

发布日期:2020-09-18         浏览次数:

  

目录

 

第一部分 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二、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词解释

 

附件: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第一部分

 

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概况

 

一、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共1个,是指本级预算。

二、主要职责

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是县财政局直属参公单位。主要工作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财经纪律以及会计核算的有关规定,对县直单位及其所属二级机构、社会团体等单位会计业务实行集中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合法、有效。

2、贯彻执行《会计法》和其他会计法律、法规、制度,从源头上遏止各类违法、违纪和奢侈浪费行为。

3、负责与财政部门有关业务股室资金往来的衔接,及时办理各类收、付业务。

4、搞好会计人员的业务培训及管理工作,保证国家会计制度的贯彻落实。

5、完成县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二部分

 

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 年收入总计314.23万元,支出总计314.23万元,与2019年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44.58万元,增长16.5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7.6万元,公用经费减少0.3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2.5万元。

二、收入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收入合计314.23万元元,其中,本级安排财政拨款162.33万元,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151.9万元

三、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支出合计314.2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2.33万元,占48.48%;项目支出161.9万元,占51.5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预算总体情况说明

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314.23万元。与2019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收支预算增加44.58万元,增长16.54%,主要原因:人员经费减少7.6万元,公用经费减少0.32万元,项目支出增加52.5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年初预算为314.2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81.47万元,占89.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5.32万元,占4.9%;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6.4万元,占2 %;住房保障(类)支出11万元,占3.5%。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52.3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30.5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公用经费21.78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其他交通费用、公务接待费、离退公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三公”经费预算为6.85万元。2020年“三公”经费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

具体支出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7万

(三)公务接待费1500元,主要用于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预算数与2019年持平。

九、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8.55万元,主要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及正常履职需要。

  (二)关于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0年,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财政国库业务(国库支付专项业务)项目支出161.9万元。

(三)政府采购安排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41.5万元,均为政府采购服务预算。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县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是指有偿转让国有资源(资产)使用权而取得的收入包括国有自然资源有偿使用收入、社会公共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和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

三、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四、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县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附件:鲁山县财政国库支付中心2020年度部门预算表


支付中心04、部门预算2020公开表(含三公经费).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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