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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2984
信件名称: 关于自建房楼顶漏水搭棚的咨询。
信件分类: 咨询
提交时间: 2023-06-24
信件内容: 东关社区自建房,已建成7年,最近两年楼顶漏水严重,自行做了两次防水也不行,生活造成不便,而且担房屋会有安全隐患,如果搭建雨棚有没有相关规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施工?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3-07-0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一、反映问题:东关社区自建房,已建成7年,最近两年楼顶漏水严重,自行做了两次防水也不行,生活造成不便,而且担心房屋会有安全隐患,如果搭建雨棚有没有相关规定?需要办理什么手续才能施工?调查处理情况:经露峰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及社区干部在反映人处对具体情况了解核实:按照相关规定,房屋限高10.5米,反映人的自建房是3层半不能再进行加高,并且四邻有争议,因此不能搭建雨棚。针对该问题,城建部门、社区干部已与反映人取得联系并告知具体情况,建议反映人可做防水涂料。同时,露峰街道办事处将对群众反映问题积极进行跟踪化解,并积极做好群众稳控工作。责任单位:鲁山县露峰街道办事处0375-585830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