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 41614 |
信件名称: | 关于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漠视人民群众诉求的投诉信 |
信件分类: | 举报 |
提交时间: | 2023-02-14 |
信件内容: | 尊敬的领导您好! 我投诉反映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不按规章制度流程处理事情,将信访人实名个人信息透露转给被投诉人员,之后被投诉人员私自将信访人个人信息透漏给非投诉相关的社会人员。 我在2023年2月5日通过人民政府领导信箱写了一封标题为《关于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田小卫的投诉信》,投诉问题核心是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职务行为引起群众切身利益受到影响和侵害的问题诉求,对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社会公德、社会秩序和社会风气方面的批评、意见、建议和投诉。投诉反映鲁山县瓦屋镇人民政府田小卫违反社会公德,失信失德,道德败坏的问题。 归属地河南平顶山的15037501765在2023/2/10 13:09 来电我方,未接听到; 2023/2/10 13:14我方去电,机主接听,自称是田小卫,之后再询问称是田小卫的联系人,胡搅蛮缠,说话难听,态度嚣张,称随便我怎么写信投诉。 归属地河南平顶山的19937592138在2023/2/10 12:49、2023/2/10 12:50、2023/2/10 13:06来电我方,未接听到;2023/2/10 13:17我方去电,男性机主自称是瓦屋镇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询问投诉具体情况,我方将投诉起因以及投诉诉求详细告知,此同志答复称会调查核实公平公正处理。2023/2/13 14:33我方去电领导19937592138询问投诉信事情调查情况和进度,以及反映信息被透露第三方来电的事情,领导称我反映的是个人问题,去走司法途径,并称批评教育处分结果等没必要告知我。关于第三方给我来电的事情,称信件他们肯定要给被投诉人看,至于他要给哪些人看是他的事情。 对此同志的答复及处理结果,我方严重质疑此同志涉嫌恶意包庇、袒护同事田小卫的嫌疑,并未对我所反映田小卫失信失德之事认真核实调查及教育处分,避重就轻。我所反馈一切皆为事实,国家规定若公职人员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道德的,应当给予处分。 我的诉求:经核实,15037501765机主为王风华,是三家公司的法人代表,为什么会以田小卫的名义给我来电,是领导还是田小卫违规将信访人的信息透漏给此人?田小卫跟王风华此人是什么关系?田小卫有没有违反国家规定,或者是利用公职人员身份,为亲属朋友等经商开公司开绿灯,违规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从事有偿活动? 按照规定,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应当认真处理来信、接倾听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和要求,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我方在符合相关受理要求和范围内反映情况,但相关单位完全没有没有重视人民群众反映的正当诉求,敷衍群众不作为,请单位、领导,重视民间呼声、督促相关单位如实处理好问题,真正做到认真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努力为人民群众服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