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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41560
信件名称: 鲁山建业桂圆层高误差4cm,多次督促未整改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3-02-08
信件内容: 我是鲁山建业桂园17-1-1301业主,2022年元旦前开发商通知交房,上门验房测量客厅层高极差错4cm(严重超出规范要求),并多次与开发商联系并未解决,望政府领导督促解决,同时延期交房请给予答复。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3-02-16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一、反映问题:反映人是鲁山县建业桂园17-1-1301业主。2022年元旦前开发商通知交房,上门验房测量客厅层高相差错4cm(严重超出规范要求),并多次与开发商联系,并未解决,同时延期交房希望给予答复。 二、调查情况:经核实,反映人反映的质量问题基本属实。该事件,业主曾微信反映至开发商负责成立的“管家群”,该群专门负责解决小区业主提出的住房维修事宜,据开发商解释,该“管家群”当时正值更换人员之际,故业主刘先生反映的问题没有及时反馈至开发商处,致使开发商对此事并不知情。 三、处理情况:2023年2月10日下午,住建局质监站工作人员到建业桂园17-1-1301业主的房屋内,对客厅室内净高问题进行了现场测量,发现该客厅局部室内净高允许偏差超过规范规定的正负1.5cm。根据工程质量的相关法律法规,当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在保修期内,主管部门督促开发商和施工单位履行质量保修义务,既是职责,也是担当,开发商积极地与反映人沟通,愿意沟通,愿意无条件进行维修,力争达到质量标准。开发商承诺将与设计沟通,尽快拿出质量维修方案,与反映人友好协商解决该问题,反映人对此事表示同意。住建局质监站将继续关注此事的后续发展,力争该质量投诉事件得到圆满解决。另外,关于延期交房问题经鲁山县房管局核实:鲁山建业桂园三期因疫情等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期交房三个月,该公司和客户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当遇不可抗力原因导致延期交房的,不构成逾期交房。建业开发商本着为业主着想的角度考虑,将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给与业主一定补偿,包括物业费延期计算,购买车位及储藏室给与额外优惠。 责任单位:鲁山县住建局0375-5032556 鲁山县房管局0375-5070688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