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39875
信件名称: 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检举信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2-09-06
信件内容: 领导你好!我举报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该事业单位在职人员【赵红】身份证尾号:0029,违纪违规问题,请有关单位及领导按规定调查处理。 1,赵红作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凭身份便利获取民间借款 2,身为事业单位在职人员,作风品行不端。涉嫌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恶意侵占民众财产,所为所为违反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党风建设纪律规定 3,副业做服装,参与营利性活动,违反廉洁纪律 4,2022年04月25日被依法列为限制消费人员,国家对于“失信人员”限制其高消费,失信被执行人违反限制高消费令或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行为,予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其用在职证明利用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的身份代表单位形象,单位是否可以容忍这类人员继续驻扎在单位,任由这种行为影响政府单位人员在人民心中的正面形象?希望相关部门进行严肃调查处理~ (由于佐证材料文件无法上传,如需配合发送材料请致电,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9-08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鲁山县人社局接到该件后,立即对该件进行认真核查处理。琴台街道社会保障所工作人员和赵红取得联系了解核实此次检举情况。 处理情况及下步打算:赵红为退休人员,本人不在鲁山。2022年8月8日与赵红本人取得联系,经了解此次政府门户网站留言反应问题和赵红本人说法不同,属于民间借贷纠纷,赵红本人明确表示需要和对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此次问题。 责任单位:鲁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0375—5626615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