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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39873
信件名称: 关于鲁山县赵村镇人民政府王金星的投诉信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2-09-06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 请将来信转至【鲁山县赵村镇人民政府】。我反映该单位公职人员【王金星】。其利用单位在职证明,借取钱财,后续本金未还完的情况下便躲骗各种方式拒绝偿还贷款。涉嫌恶意贷款谋取大额不正当利益,道德素质缺失,作风不端。其行为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及党风廉政纪律要求。不仅为不守信的社会风气起到不良示范作用,也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形成新的腐败现象。单位有管理责任。 1,请主管部门领导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客观、公正调查取证,还原事实真相,领导党委以及直属领导对当事人进行约谈教育,加强政府单位人员思想素质教育和党风廉政建设。要求其停止犯错违纪,停止侵害民众权益。 2,对相关单位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公开处理。整治国家机关人员损人利己无信用无担当歪风邪气,避免更多人员竞相效仿。 举报依据:党风党纪要求: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不允许以任何借口、手段侵犯和损害人民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28条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处分: (五)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请有关部门公正处理,约束相关人员作风,加强监管,履行监管责任。 调查核实请联系13547444755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9-14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据调查:王金星在赵村镇水利管理服务中心工作,人事上隶属于鲁山县水利局。经核实,赵村镇政府未为其出具证明,办理贷款。 建议反映人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问题。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