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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调查情况:洒水车作业是根据县环委办指示,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道路进行降尘作业,以降低空气污染指数。且并非是洒水车把电动车冲倒的,所以电动车滑倒与洒水车没有直接关系,需根据当时的电动车车速和道路通行状况,综合进行决定。
处理情况:广大市民对洒水作业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洒水车的日常作业管理问题鲁山县城市管理局一直高度重视,洒水车担负着县环委办交办的非常繁重的改善空气质量任务,同时道路冲洗作业是否影响广大市民的出行,也是城管局极度重视和关注的大事。城区向阳路、老城大街、顺城路等道路狭窄、人流量大的路段,城管局要求洒水车道路冲洗作业在非空气质量改善任务时,要尽量避开上、下班(学)高峰期,同时,也要求洒水车司机在日常作业时,注意文明作业、避让行人,避免影响广大市民出行。
对于反映人的投诉,城管局表示诚挚的歉意,城管局也经常将市民的诉求反馈给以前的县环境攻坚办和现在的县环委办,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回复,而县环委办在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方面要求的洒水作业,一直被要求保持较高的频率,城管局迫于工作任务,只能一边执行交办的任务,一边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此类问题。另外,从客观上来说,如果下雨天电动车滑倒,难道要追究天气的责任吗?如果反映人非要执意认为与洒水车有关,建议反映人尝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此问题。
下步工作打算
对于此类问题城管局将会认真对待,存在过错的积极予以改正,做到任务保障与市民出行两不误,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满意度。责任单位:鲁山县城市管理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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