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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39578
信件名称: 鲁山县城市洒水车造成严重人员伤害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2-08-23
信件内容: 2022年8月19日下午3点左右,我骑电动车经过鲁山县老城大街二街小学路段,洒水车刚洒完水,整个路面都是湿滑路面,电动车滑倒,人摔到地上,后面一辆电动车跟着也摔倒,后被救护车送到医院,经诊断右腿骨折。洒水车本来是对市民提供便利的,现在是对人民出行造成了严重危害,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的出行安全,在医院骨科的医生说,每年收到的因洒水路滑摔伤骨折的病人不计其数,我想问问相关部门,鲁山县老城大街是一条单行道,每天基本上都是行人和电动车,为什么要在这里洒水,是不是丝毫没有考虑过道路安全问题,造成的人员伤害应该谁来负责?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9-0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调查情况:洒水车作业是根据县环委办指示,对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周边道路进行降尘作业,以降低空气污染指数。且并非是洒水车把电动车冲倒的,所以电动车滑倒与洒水车没有直接关系,需根据当时的电动车车速和道路通行状况,综合进行决定。 处理情况:广大市民对洒水作业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洒水车的日常作业管理问题鲁山县城市管理局一直高度重视,洒水车担负着县环委办交办的非常繁重的改善空气质量任务,同时道路冲洗作业是否影响广大市民的出行,也是城管局极度重视和关注的大事。城区向阳路、老城大街、顺城路等道路狭窄、人流量大的路段,城管局要求洒水车道路冲洗作业在非空气质量改善任务时,要尽量避开上、下班(学)高峰期,同时,也要求洒水车司机在日常作业时,注意文明作业、避让行人,避免影响广大市民出行。 对于反映人的投诉,城管局表示诚挚的歉意,城管局也经常将市民的诉求反馈给以前的县环境攻坚办和现在的县环委办,但是一直没有得到回复,而县环委办在大气污染防治任务方面要求的洒水作业,一直被要求保持较高的频率,城管局迫于工作任务,只能一边执行交办的任务,一边积极向有关部门反映此类问题。另外,从客观上来说,如果下雨天电动车滑倒,难道要追究天气的责任吗?如果反映人非要执意认为与洒水车有关,建议反映人尝试通过其他途径解决此问题。 下步工作打算 对于此类问题城管局将会认真对待,存在过错的积极予以改正,做到任务保障与市民出行两不误,努力提高广大市民的满意度。责任单位:鲁山县城市管理局。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