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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39531
信件名称: 这样的事情谁来管?—编号36667,37061政府仍不作为
信件分类: 投诉
提交时间: 2022-08-20
信件内容: 3367中对“县政府退休干部持伪造证件豫鲁集建(91)字第(0409023)号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建房,郭松河持有的填发机关栏内的印章“鲁山县人民政府 五角星”违反法律规定,哪个部门能处理下退休干部公然持虚假证件在农村抢地建房的行为?”进行了投诉,鲁山县人民政府顾左右而言他,做不实回复。 37061中再次请鲁山县人民政府对“县政府退休干部持伪造证件豫鲁集建(91)字第(0409023)号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建房,郭松河持有的填发机关栏内的印章“鲁山县人民政府 五角星”违反法律规定,哪个部门能处理下退休干部公然持虚假证件在农村抢地建房的行为?”予以正面回复。并用并用事实对3367回复内容进行了澄清。 37061中鲁山县人民政府用马楼乡关于张新伟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报告马政信(2020)40号文件已于2020年8月3日结案为由建议反映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2020年8月4日鲁山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对此处理意见予以撤销(见原件)。并明确告知不能以信访处理代替行政履职行为! 综上,我第3次请鲁山县人民政府对“县政府退休干部持伪造证件豫鲁集建(91)字第(0409023)号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建房,郭松河持有的填发机关栏内的印章“鲁山县人民政府 五角星”违反法律规定,哪个部门能处理下退休干部公然持虚假证件在农村抢地建房的行为?”有所作为,做好政府行政履职行为。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9-07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一、 反映的主要问题: 反映:3367中对“县政府退休干部持伪造证件豫鲁集建(91)字第(0409023)号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建房,郭松河持有的填发机关栏内的印章“鲁山县人民政府五角星”违反法律规定,哪个部门能处理下退休干部公然持虚假证件在农村抢地建房的行为?”进行了投诉,鲁山县人民政府顾左右而言他,做不实回复。37061中再次请鲁山县人民政府对“县政府退休干部持伪造证件豫鲁集建(91)字第(0409023)号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建房,郭松河持有的填发机关栏内的印章“鲁山县人民政府五角星”违反法律规定,哪个部门能处理下退休干部公然持虚假证件在农村抢地建房的行为?”予以正面回复。37061中鲁山县人民政府用马楼乡关于张新伟反映问题的调查处理报告马政信(2020)40号文件已于2020年8月3日结案为由建议反映人通过其他途径解决。2020年8月4日鲁山县信访事项复查委员会对此处理意见予以撤销(见原件)。并明确告知不能以信访处理代替行政履职行为!鲁山县人民政府对“县政府退休干部持伪造证件豫鲁集建(91)字第(0409023)号集体土地建设使用证建房,郭松河持有的填发机关栏内的印章“鲁山县人民政府五角星”违反法律规定,哪个部门能处理下退休干部公然持虚假证件在农村抢地建房的行为?”有所作为,做好政府行政履职行为。 二、调查情况: 经查:马楼乡商峪口村马纲领和郭松河两家,因宅基地产生纠纷。在1991年乡村两级宅基地规划,由时任乡土地办规划组组长朱旦、商峪口村干部陈录、郭松海及各村民小组长参加规划,在规划中给马和(又名马保林)新规划宅基地一处,但马保林一直未建房,现由马保林耕种,马保林现住宅基地南北长20.35米,东西宽18.5米(马保林现有宅基地两处,住房一处、闲置一处),关于马和(又名马保林)的详情在附件马政信【2020】40号具体说明。 郭松河宅基地经1991年规划,其面积为0.5亩,与马宝林相邻,两户宅基地中间留有风道1.45米。郭松河有两个儿子,长子已死亡,次子郭成刚1989年参军入伍(农村户口),现为北京武警某部团级干部,1991年规划宅基地时,郭成刚规划有宅基地。 三.办理情况: 1、马楼乡组织释寺总支、自然资源所、村镇中心和商峪口村两委对此事进行了调查和调解,由于双方对于调解意见不一致。马楼乡协同县信访部门于2020年分别以马政信【2020】18号和马政信【2020】40号进行了调查处理,建议双方通过法律诉讼渠道处理。 2、马楼乡分别以马政【2020】44号文件向鲁山县人民政府督查室和马政【2020】60号文件向县热线办进行了汇报。 责任单位:马楼乡人民政府 责任领导:郑更杰(鲁山县马楼乡党委副书记) 责 任 人:李军向(鲁山县马楼乡释寺总支书记) 刘鹏达(鲁山县马楼乡自然资源所) 梁满圈(鲁山县马楼乡商峪口村书记)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