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 35839 |
信件名称: | 关于鲁山县赵村镇人民政府张辉不实回复 |
信件分类: | 求决 |
提交时间: | 2022-06-22 |
信件内容: | 第一, 张×配偶燕×在中汤经营有美容院,反映人反映“在外从事经商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行为”问题实际上是与张×配偶的经济纠纷。首先是张辉本人拿着单位相关证明以及其副业情况来我司办理的资金周转业务,不是其爱人燕X来办理的, 第二。张×本人不存在上述问题。反映人所述事件涉及高额利息,超出国家标准,不受法律保护,燕×多次与该公司沟通,一直未达成一致。 张辉于2017-11在我司办理50000.00元借款服务 截至目前只处理了25651.74元,本金尚欠24348.26元,我司也是只要求其处理剩余本金 即可办理结清,张辉于其爱人燕鸽X从始至终不接电话 逃避,不和我司进行任何的沟通处理,烦请贵单位 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相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