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互动交流 > 领导信箱

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35839
信件名称: 关于鲁山县赵村镇人民政府张辉不实回复
信件分类: 求决
提交时间: 2022-06-22
信件内容: 第一, 张×配偶燕×在中汤经营有美容院,反映人反映“在外从事经商违反国家规定从事、参与营利性活动或者兼任职务领取报酬的行为”问题实际上是与张×配偶的经济纠纷。首先是张辉本人拿着单位相关证明以及其副业情况来我司办理的资金周转业务,不是其爱人燕X来办理的, 第二。张×本人不存在上述问题。反映人所述事件涉及高额利息,超出国家标准,不受法律保护,燕×多次与该公司沟通,一直未达成一致。 张辉于2017-11在我司办理50000.00元借款服务 截至目前只处理了25651.74元,本金尚欠24348.26元,我司也是只要求其处理剩余本金 即可办理结清,张辉于其爱人燕鸽X从始至终不接电话 逃避,不和我司进行任何的沟通处理,烦请贵单位 公平公正公开的处理相关事宜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6-30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据调查组调查:1、反映人所说张辉本人拿着单位相关证明到该公司办理资金周转业务,经调查,单位并未出具现相关证明;2、该纠纷为经济纠纷,建议走诉讼途径维护权益;3、敦促当事人与该公司联系,并妥善处理。 处理意见:与该公司的纠纷属于经济纠纷,建议通过诉讼渠道解决问题。责任领导:曹冬辉 (赵村镇党委政法委员、武装部长) 责任人:王海瑛(赵村镇农业农村办公室主任) 调查人:李二统(赵村镇办公室工作人员) 电 话:13137766092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