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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件信息

受理编号: 35658
信件名称: 村干部卖地款项问题
信件分类: 举报
提交时间: 2022-06-12
信件内容: 本人刘红磊,家住鲁山县汇源区小郭庄。2011年村里部分村干部以个人名义,征用村里大面积土地,当时有付征用地费用。2021年县里征收此地块,由于现在明码标价,需要补费用。另外牵扯到一些公共用地,如水坑,水沟路,都公摊面积款项,原村干部也不分配。原土地金额补差价款项,原来村干部也稀里糊涂,款项胡乱分配,也有很多相关村民反复沟通此事,均无果。对于村干部私自操作土地,土地款项分配等问题,希望相关领导部门能介入处理。谢谢!

回复信息

回复部门: 鲁山县人民政府
回复时间: 2022-06-21
回复内容: 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一、反映问题:本人刘红磊,家住鲁山县汇源街道小郭庄。2011年村里部分干部以个人名义,征用村里大面积土地,当时有付征用地费用。2021年县里征收此地块,由于现在明码标价,需要补费用。另外牵扯到一些公共用地,如水坑、水沟、路等公摊面积款项,原来村干部也不分配。原土地金额补差价款项原来村干部也稀里糊涂,款项胡乱分配,也有很多相关村民反复沟通此事,均无果。对于村干部私自操作土地、土地款项胡乱分配等问题,希望相关领导部门能介入处理。谢谢! 二、 调查情况:1.反映问题不属实。 2.接件后,鲁山县汇源街道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申庄村包村领导和申庄村村两委进行走访调查。 三、 处理情况 经调查核实: 1.2011年征地(县棚户区项目)时所涉及的农户,均签字确认,不存在村干部以个人名义征地问题。 2.按照2021年县里征收土地时的价格每亩127000元,已经兑付到户。 3.对于征地涉及的如水坑、水沟、路等公共面积,也已召开村组群众大会,经群众讨论确认为集体土体,土地款为村民组所有农户所有,并非个别人所有,相关款项已经按照标准发放到户,不存在村干部不分配问题。 四、 下一步工作措施 由申庄村支部书记负责安排村两委干部对反映人进行政策讲解和心理疏导,确保思想稳定。 五、报送人 责任领导:张朝立(汇源街道武装部长、申庄村包村领导) 13592177510 责 任 人:郑海现(汇源街道申庄村支部书记、村主任) 调 查 人:庞延新(汇源街道申庄村包村责任人)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结果满意吗?如有疑问,请联系: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