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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你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办理结果告知如下:
一、反映问题
为什么新生儿医保缴纳有时间限制,如果新生儿的父母没有缴纳医保那新生儿在前半年出生岂不是享受不到政策了吗?
二、调查情况
鲁山县新生儿基本医疗保险参保政策依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豫政办〔2016〕194号)文件要求:新生儿出生当年,随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父母自动获取参保资格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待遇。新生儿母或父参加当地城乡居民医保的,可凭其母或父身份证明、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以母或父身份(母或父只可选择一方)享受出生当年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该件中新生儿于2022年5月29日出生,其父亲2022年度未参加鲁山县基本医疗保险,母亲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于2022年4月参加鲁山县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按照豫政办〔2016〕194号文件政策,该新生儿可随其母亲享受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医保待遇。
三、处理情况
鲁山县医保局派专人向问题反映人进行新生儿问题解答和政策宣传并告知办理新生儿医保参保所需提供的材料,下一步将尽快为其办理医保参保手续。
四、反馈情况
2022年6月9日与反映人电话沟通告知相关情况,反映人了解情况后表示对鲁山县医疗保障局医保工作的肯定。目前该案件已妥善解决完毕。
五、责任领导和责任人
责任单位:鲁山县医疗保障局
单位负责人:邱怡林 党组书记、局长
责任领导:朱春阳 党组成员、社会医疗保险中心主任
联系方式:13525378666
责任人:李晓静 社会医疗保险中心副主任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关心与支持,您对我们的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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